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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合肥交警发“微博通缉令”传播正能量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夜猫    时间: 2013-3-16 13:20
标题: 合肥交警发“微博通缉令”传播正能量
       合肥市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一名网名叫“80后警察李滨”的民警发了一条微博:驾驶员程先生,3月12号你驾驶着大货车行驶在北京路上,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被巡逻民警检查,你所出示的驾驶证为假证,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你做出了罚款2200元,计24分的处罚,请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。博文配发了一组照片,贴出了处罚单以及当事司机的驾照。为尊重个人隐私,作者特意将驾照上的程某某照片进行了模糊处理。
       对交通违法者发“微博通缉令”,真是一件新鲜事,吸引了不少网友并得到了大家的认同。李滨说自己这么做只有两个想法,首先是想利用微博能迅速扩散的功能,将处罚尽快通知到当事司机;另外,想借此事情警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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